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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庭深并不是一个擅长玩游戏的人,但他想,沉晚绝对是个游戏高手。
不论是此刻难住他的这看似简单实则已经打到了两千多关的消消乐游戏,还是她如此轻易地拿捏住他所有呼吸心跳的游刃有余。
属于少女的手臂自他肩膀自然垂在他胸前,而他被困在她双腿间,盘坐的大腿上还踩着她一双赤裸嫩白的脚。
刚才她起身瞬间滑过胸口衣料的凸起此刻贴在他后背,不属于他的心跳透过夏末还薄的两层衣料和他强有力的悸动混在一起,一缓一急,一轻一重,一个态度随意地飘在云端,一个越陷越深地沉进泥沼。
那股并不腻人的甜香极其霸道地从嗅觉侵入他五感,他汩汩流动的血液仿佛沸腾的岩浆,刺激着汗液顺着她呼吸轻拂的鬓角不断分泌直至蜿蜒而下。
“这里这样,会比较快哦~”
她抬手,指尖滑过游戏界面的一处,不断消去的音效声里,他的指节被连带着划过,一种名为欲望的东西从那道无形的口子里,汹涌地喷薄而出。
他抓住那只还没来得及收回的手,扭头准确地吻住她不断吐露那股诱人气息的唇。
没有闪躲,也没有拒绝,他原本只是浅吻用以缝合“裂口”
的想法在某种隐秘的喜悦里,如同剥去人形现出内里贪婪面目的野兽般,变得越来越放肆。
甜美的津液被放肆掠夺,平日里高傲冷漠的少年呈现出一种近乎癫狂的霸道与进攻性。
他紊乱的呼吸和心跳无一不在向她展露他此刻汹涌的爱欲,而她难得大方地贡献舌尖,如同最无私的母亲朝着饥渴难耐的婴孩敞开衣襟、哺育乳汁。
多喝一点,直到你的身体、骨血、每一个细胞都牢牢地记住这个味道、这股气息,记住此刻沸腾的欲望,记住这种仰望的姿态,记住这份愉快的满足……
然后成为一条依耐主人的喂食才能遏制饥饿的好狗狗。
手机里的音效还在提醒着游戏尚未结束,耗尽胸腔氧气的少年终于喘息着和她被吮得湿红的双唇分开,镜片下的凤眸镀上了一层琉璃般透亮的薄薄水光。
他就这样看着她,明明气还不稳、唇还湿着,表情却仍旧有种不可侵犯的冷淡。
但她知道,他此刻已经热得不行了。
指尖顺着他汗湿的鬓角滑到他有力跳动的颈动脉,皮肤的滚烫让她有种指尖沾到的汗在下一秒就会被蒸发的错觉。
“这么热的话,衣服脱掉吧。”
她看进他一瞬间紧缩的双眼,脚掌碾了碾隔着裤子都硬得不行的存在,“这里,也出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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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国府里出生一对双胞胎女孩,传说双生子不祥,郑麟子眼睛都没睁开就被扔到了道观里。小的时候贾元春如盆中牡丹,郑麟子如路边狗尾巴草。...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