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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恒提着袋子,微微笑,“你瘦了好多。”
对着他客套的笑笑,“还好。”
“中午在哪儿吃?”
“回去吃。”
“来得及吗?”
“嗯呢,很近。”
两人聊着聊着,就到了校门口。
眼睛四下看,正找苗喵的郑琛脸就是一黑。
这、又是、哪个?!
郑琛脸黑如碳,她上次那个什么同桌,好不容易才被他“打败”
。
这又来一个,呵,那男的你笑什么?牙白啊!
他郑琛生平最讨厌这种长得就小白脸的人!
“喵喵。”
“哥!”
苗喵跑过来,郑琛自然而然的提起她的袋子,一只手拦着她。
亲昵不言而喻。
“饿了吧?”
“嗯呢。”
但……总有眼神不好的。
“哥,你们去吃饭呢?”
郑琛脸一黑,憋住火气,“是啊。”
任子恒点点头,温柔叮嘱:“记得睡个午觉,下午准时。”
“好的,谢谢。”
“不客气。”
说完郑琛黑着脸赶紧带着苗喵走。
“走这么快干嘛?”
“早点吃了饭休息嘛。”
“哦…好的。”
汤炖好了的,米饭也是早就焖好了,苗喵先吃着,郑琛速度给她炒了个肉。
没敢喝汤,怕考试一直想上厕所。
“紧张不?”
苗喵摇头。
“还想吃什么吗?”
苗喵再摇头。
“那行,吃了赶紧去睡。”
“好的。”
苗喵睡觉郑琛没洗碗,不想有一丁点儿声音吵到她。
舒舒服服睡了一觉,再由郑琛载过去考数学。
两天时间,一晃而过。
最后一门理综,苗喵一口大喘气,濒临结束,突然有点紧张,看向郑琛:“哥,你等我吗?”
郑琛使劲点头,“等啊,必须等,天大地大,都没有我的喵喵大。”
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他轻轻揉揉她的小脑袋。
“快去吧,出来哥就在外面。”
抿嘴一笑,高兴地进去了。
郑琛继续在角落蹲下来,手机一响,四下看了看,偷偷拿出喵喵的手机。
熟练的打开,是一条短信,没有备注。
【我是段泽,喵喵,我明天要走了,下午考完在食堂后面等你,见一面吧。
】
“赶紧滚!
见个屁!”
直接删除,又仔细检查了一下手机,看看还有没有“不法分子”
企图勾搭他媳妇儿。
见干干净净,电话号码也只存了哥、汪老师、程芮,这才笑着收包里。
一个人等着无聊啊,又不知道做什么,眼珠子乱转,想着他可爱的喵喵,从小时候想到大,又想到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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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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