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金戈银盾更新时间:2025-06-28 01:12:49
末世杀人如麻的物资队队长沈新穿书了。穿到一本纯爱团宠幼崽文里,穿成一个炮灰中的炮灰。作用就是给炮灰真少爷惨淡的人生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给他克夫的名声,送他去死。重活一次,沈新只想从赤字平民变成土豪,过平平淡淡的田园生活,顺便对这个实惨的真少爷施以人道主义同情。但总有不开眼的人来挑衅他,沈新贯彻实施不服就干,干不过就先发育,发育好了继续干这一准则。就这样,他一路从闲散富翁干到科举状元,再从一方王侯干到开国皇帝。经年回首,沈新不由感叹,“不愧是我。” 带炮灰夫郎做开国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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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庭笙在解霜台上和宿敌生死决战,险胜,终将那望棠山众星捧月的小少爷斩于剑下。小少爷临死前却忽然拽住她衣领,沾了血也依旧妍若春花的脸上绽开一抹笑意我要死了,只可惜了我腹中你的亲生子,要和我一起下黄泉了。薛庭笙???薛庭笙起于微末,醉心剑道,自入杀道起不是在决战杀人就是在决战杀人的路上,无师无父无手足,生理知识基本为零,突然得知宿敌怀了自己孩子,而且还要死了,她慌得一批,四处求仙访药,费尽心思终于复活了沈南皎。她握着沈少爷的手,露出了自入道以来最温柔的表情从此以后我们往日的恩怨一笔勾销,你只管安心养胎,万事有我。刚被救活柔弱不能自理说了实话就会被薛庭笙一拳打死的沈南皎好。...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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