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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源似是懂了他的心声,将他揽进怀里,手掌轻轻抚着他的背,胳膊却是如铁箍,紧紧地抱着他,恨不得把他揉进身体里:“不用谢,是我该谢谢你!”
谢谢你也爱我,虽然心中时有不断成长而产生的纠结,但行动上从来都坚定选择我。
“希望我们一起,能让李朝未来变得更好,百姓们也能过上太平富足的日子!”
夏枢喃喃道。
既然进了这皇城,他是希望自己能做些什么的。
“会的。”
褚源坚定地道:“一定会的。”
一切都会如你所愿。
(完)
后记
高宗兴安元年七月中,异族入侵,勇武候褚洵率北地军苦战五个月,腊月于贡山以北大败异族。
异族可汗求和,割让贡山以北大片草场,上供李朝五千匹战马,两朝签订和平协议,北地短暂获得和平。
高宗兴安七年八月,北地大旱,草场颗粒无收,异族人再次入侵李朝,烧杀抢掠,祸害边城。
皇后赵枢监国,高宗亲自坐镇北地,李朝北地军大败异族军队后,勇武候褚洵、冠军大将军韩硕、怀化将军高行、忠武将军谢红雪等骁将分兵合围异族王都,于兴安十一年春,占领异族王都,俘虏异族王室,收服各草场部落,将异族底盘与臣民全盘收入李朝囊中。
高宗兴安二十五年,帝嫁双儿于韩氏后,禅位于中宗,自称太上皇,与后赵枢携幼子出宫,居安县行宫,直至寿终。
后世有云:高宗一朝,二圣并临,兴修水利、摊丁入亩、克己纳谏、吏治清明、开疆拓土、创李朝绝世之武功,而最让人啧啧称奇的是改革科举制度,推行女子双儿科举。
虽科举改革最终未能成功,却有第一例女子以军功封侯。
高宗朝,物阜民丰,文化发展空前绝后,思想蓬勃交汇,是史上群星竞出的最为璀璨的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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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可能毕竟不等于必然。有这样一个契机,东京的小黄认识了宫成的大王在不存在的时空里。小黄怀疑人生,小黄自闭,小黄自我开导,于是hi!及川学长,请教我打排球世界线收束,及川莫名其妙收了一位自称学弟的黄毛为徒,而这个徒弟很奇怪,非常奇怪。明明是被全部中学争抢的明星篮球选手,却缠着他多日不放,还时不时用一种七分同类两分兴奋一分悲哀的眼神偷偷望向他。整得向来对自己有100%自信的及川,终于受了影响,自信值怒跌到999。某不善言语拳头很硬的王牌就感觉混蛋及川成双了。*一开始,帝光的各位只是觉得黄濑太过无聊,才跑去认识的学长那里尝试排球,他们都知道黄濑的天赋从不限制在某一运动。直至彩虹队又在东京体育馆重逢,只不过场馆略有差异。阿大打着哈切被叫去排球馆时人还是懵的,而后刚开场的一发扣球反弹在地,奔着第一排的他直直闯来时,他被力道惊了。低头看去就见某个黄毛捂着头不好意思的跑来捡球。青峰黄濑???已经把人彻底归入羽翼的及川紧盯任何想要把秘密武器抢走的人,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彩虹队你们在搞什么?仆赤&俺赤面带微笑很好,你们干的很好。食用守则1日常欢乐向(跑偏了现在是竞技文)坚持一贯的群像守则,含比赛内容,青叶城西会夺冠,合逻辑。2小排球世界观,黑篮排球人物大杂烩,不排除彩虹全员主篮球辅排球的可能。3男高友情向→指黄濑和大王。不介意磕cp,乱磕瞎磕,大乱炖都可,只要不涉及诋毁人物。4喜欢一些合宿合练,比如赤司率领一众洛山篮球部排球部空降青叶城西的合宿。5想到再说,先行鞠躬~人类所有的力量,只是耐心加上时间的混合。所谓强者是既有意志,又能等待时机。巴尔扎克妙语录...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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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